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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未保持『行車距離』~ 開始照相囉 !!
高速公路未保持『行車距離』【開始照相了】
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!^^
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:
1.) 65K處 (中壢平鎮附近)、
2.) 99K處 (新竹)、 新竹交流道系統
3.) 134.6K處 (三義附近)中部路段、
4.) 160.8K處 (后里附近)、
5.) 165K處 (豐原附近)
6.) 172K處 (大雅中清附近 )!
高速公路新罰責---未保持車距
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,乃是使用美規 Lti20-20-laser系統,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,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的白線,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,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,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,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,這樣可以兩案並罰,『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.』
祝福大家身體健康、事事順心,快快樂樂出門∼
平平安安回家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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